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群众举报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现将我院接待患者群众投诉工作制度制定如下: 1、门诊大厅及每个病区楼层均挂有意见簿,设有意见箱,并向社会公布9部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分别为: 局纠风办 86787671 医务科 85320064(医疗方面) 护理部 85331109(护理方面) 门诊部 85410050(门诊医疗) 纪检室 85320101(收受红包、回扣) 财务科 85410062(收费标准) 总务科 85331202(后勤服务) 保卫科 85320080(安全保卫) 医保办 85331580(医保服务) 总值班电话85331103双休日及下午6时晨8时保持畅通,随时接待处理患者咨询与投诉。
2、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必须热情耐心、态度和蔼,处理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实事求是地解决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所提出的问题。 3、工作人员必须懂得政策,熟悉业务,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热心为群众办事。 4、对于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实行首接负责制,必须认真加以解决,不得推诿、拖拉、顶碰,原则上能解决的要及时处理解决,需要进一步了解核实的在3-7天内答复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患者群众说明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5、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情况登记,按内容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反映批评信件将由院领导批示后督促相关科室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必要的处理或答复。 6、对于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提出过高或无理要求,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说服教育、思想疏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