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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审查范围主要是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临床科研项目。宗旨是:保障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促进药物临床试验科研项目科学健康的发展。我院第一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本届伦理委员会共11人,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9名,秘书1名。委员会中医学专业7人,药学专业2人,律师1人,社区代表1人。药物临床试验伦理会人员组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人数设置合理,能够保障规范的开展伦理审查工作和公正公平的伦理审查。
一、伦理审查范围

药物临床试验项目。
注意:研究者请在项目开始前向药物临床试验伦理会办公室提交审查申请,药物临床试验伦理会审查批准后才能开展项目。

二、伦理审查及受理要求

药物临床试验项目送审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号西安市第八医院门诊楼四楼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办公室412A室
电话/传真:029-85410176
联系人:王佩龙
邮箱:bygcpll2018@163.com

伦理审查决定的传达:伦理审查批件或意见将在伦理审查会后5个工作日内成。

注意:伦理会审查项目至少需要两周时间,请研究者及早提交。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项目审查流程图

   附件1:西安市第八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送审文件清单及须知点击下载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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