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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市第八医院 紧急采购医疗设施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6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量:2241   分享到:

    为满足医院疫情防控及临床急救实际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医疗设备及设施一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潜在供应商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X2021-138(3)

    项目名称:西安市第八医院紧急采购医疗设施项目(三次)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988万元整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该项目分包采购,共四包,本次公告采购第四包。

    第四包: 全自动清扫消毒机,5台,预算金额:65万元(详情请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þ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所投产品为医疗设备的: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11 月 17 日至2021年 11月 23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号陕西高速大厦12层(南入口)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24 日上午10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号陕西高速大厦12层(南入口)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安市第八医院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号

    联系方式:029-8522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中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号陕西高速大厦12层(南入口)

    联系方式:029-89352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帆、李敏佳  

    电话:029-89352919-807

 

 

 

西安市第八医院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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