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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

为什么你的住院病历不是自己的?
发布日期:2017-12-22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量:3924   分享到:

    近几年来,国家医保和农合等多种医疗保险的力度越来越大,特别是大家还有自己买商业保险的意向,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之一就是,出院以后因为多种原因,不能当时就报销住院费用,还得自己复印病历去相关部门报销,同时提供住院病历资料。那么患者就得到医院的病案室去办手续,可是病案室说,病历资料只能复印不能取走。那么问题来了,明明是自己的住院病历,怎么就不能拿走,不是自己的呢?

    这个要从国家的规定来说,国家规定,患者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各项医疗资料和文书记录,是属于医院的医疗行为的记录,换句话说就是病历虽然记录的是患者的情况,但是根本上是医院工作的记录,属于医院文书,不属于患者所有。

  就拿我院来说,患者要是想要了解自己住院期间的情况,是可以复印病历内容的。具体规定是,患者本人、患者直系亲属或者患者的授权委托人,可以持患者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患者在院期间的有效票据,到位于门诊楼左后侧特管病区一楼病案室复印病历。病历里面的首页、出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检查化验单、长短期医嘱、出院证和诊断证明都是可以复印的。病案室会根据不同报销要求来复印,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公章。医院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接患者合理的复印申请。

    所以,在你住院后,你的病历真的不是自己的。建议尤其是慢性病的患者,如肝性疾病患者住院康复后,记得去档案室复印一份自己的病历保存,无论是日后就医、办理各种相关手续等等,都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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