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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医疗卫生机构“九不准”
发布日期:2013-12-31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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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6日发布了联合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明确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
“九不准”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