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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院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发布日期:2013-01-25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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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命名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等82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决定》(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49号)文件的决定,我院于2012年12月27日起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我院将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发挥中医药优势,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