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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业标准—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
发布日期:2012-09-04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量:7730   分享到:

ICS 11.080
C 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951-2011
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
Hygiene requirements for skin disinfectant
2011-12-30 发布 2012-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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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951-2011
I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福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多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济南鑫永泰实业
有限公司、山东利尔康消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树玉、孙启华、张流波、格里申·亚历山大、谢永军、朱汉泉、李永强、
温宪芹、李爱萍、赵克义、刘文杰、王超、朱子犁、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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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951-2011
1
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肤消毒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使用方法、标签和说明书以及使用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完整皮肤和破损皮肤消毒的消毒剂,不适用于手消毒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备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生部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皮肤消毒skin disinfection
杀灭或清除人体皮肤上的病原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
3.2
皮肤消毒剂 skin disinfectant
用于人体皮肤上消毒的制剂。
3.3
完整皮肤intact skin
人体表面的正常无损伤的皮肤。
3.4
破损皮肤damaged skin
人体表面有损伤的皮肤。
4 技术要求
4.1 有效成分的种类
4.1.1 完整皮肤常用消毒剂的种类
醇类、碘类、胍类、季胺盐类、酚类、过氧化物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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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破损皮肤常用消毒剂的种类
季胺盐类、胍类消毒剂以及过氧化氢、碘伏、三氯羟基二苯醚、酸性氧化电位水等。
4.2 原料要求
4.2.1 原料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及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
4.2.2 生产用水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纯化水的要求。
4.2.3 禁用物质
各种处方药成分如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禁用物质。
4.3 产品质量要求
4.3.1 感官性状
消毒剂应均匀不分层,无沉淀和悬浮物,无异味。
4.3.2 理化指标
4.3.2.1 消毒剂的有效成分含量、pH 值应符合产品质量的相关标准。
4.3.2.2 有效成分与杂质限量葡萄糖酸氯己定或醋酸氯己定有效总量<45g/L,三氯羟基二苯醚
消毒剂有效总量<20g/L,苯扎溴胺或苯扎氯胺消毒剂有效总量<5g/L。铅<40mg/L、汞<1mg/L、
砷<10mg/L。
4.3.3 微生物指标
4.3.3.1 杀灭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1 的要求。
                                                                       表1 杀灭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作用时间
min
杀灭对数值
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试验
≤5.0
≥5.0
铜绿假单胞菌杀灭试验
≤5.0
≥5.0
白色念珠菌杀灭试验
≤5.0
≥4.0
现场试验(自然菌)
≤5.0
≥1.0
注:注射或穿刺部位皮肤消毒时间≤1min
4.3.3.2 微生物污染指标完整皮肤消毒剂菌落总数≤10cfu/mL(g),霉菌和酵母菌≤10cfu/mL(g),
不得检出致病菌;破损皮肤的消毒剂应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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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安全性要求
皮肤消毒剂毒理学指标见表2。
                                                                             表2 毒理学指标
项目
判定指标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实际无毒或低毒
一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
无刺激或轻度刺激
破损皮肤刺激试验
无刺激或轻度刺激
急性眼刺激试验
无刺激或轻度刺激
皮肤变态试验
未见或极轻度
致突变试验
阴性
1、破损皮肤消毒剂,需做该试验。
2、估计消毒剂有致敏作用者,需做该试验。
4.3.5 稳定性
原包装产品的有效期≥12个月。
4.3.6 对使用中消毒剂的要求
开封后使用中的消毒剂感官性状、有效成分含量、pH 等符合产品质量要求,菌落总数≤
50cfu/mL(g),霉菌和酵母菌≤10cfu/mL(g)。应符合GB15982 的要求,不得检出致病菌(金黄色葡
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使用中破损皮肤消毒剂应符合出厂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性状检查
用目测方法检查消毒剂颜色、澄清度等。
5.2 理化指标的测定
5.2.1 pH值测定
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有关方法进行测定。
5.2.2 有效成分含量
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GB6680、GB/T 601 等有关规定进行测定。
5.2.3 铅、汞、砷限量测定
按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有关方法进行测定。
5.2.4 稳定性试验
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有关方法进行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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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杀灭微生物试验
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有关方法进行测定。
5.4 微生物污染鉴定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致病菌和无菌检验见附录A。
5.5 毒理学试验
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有关方法进行测定。
6 使用方法
6.1 完整皮肤消毒
用消毒剂擦拭或揉搓消毒2 次~3 次,作用1min~5min 达到消毒效果。
6.2 破损皮肤消毒
用消毒剂涂擦或冲洗消毒,作用1min~5min达到消毒效果。
6.3 注射或穿刺部位皮肤消毒
用消毒剂擦拭消毒2次~3 次,作用≤1min 达到消毒效果。
7 标签和说明书
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有关规定。
8 使用注意事项
8.1 避光、密封、防潮,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
8.2 避免与拮抗药物同用。
8.3 过敏者慎用。
8.4 外用消毒剂,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8.5 使用碘类消毒剂消毒后,应脱碘。
8.6 储存应符合GB15603的要求,易燃者,远离火源。
8.7 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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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微生物检验方法
A.1.菌落总数的测定
A.1.1 试验器材
A.1.1.1 锥形瓶:250mL。
A.1.1.2 量筒:200mL。
A.1.1.3 高压灭菌器。
A.1.1.4 100级洁净室或100级层流超净工作台。
A.1.1.5 试管:15mm×150mm。
A.1.1.6 灭菌平皿:直径9cm。
A.1.1.7 灭菌刻度吸管:10mL、1mL。
A.1.1.8 酒精灯。
A.1.1.9 恒温培养箱:36℃±1℃。
A.1.1.10 放大镜。
A.1.1.11 生理盐水。
A.1.1.12 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
A.1.1.13 中和剂。
A.1.2 方法
A.1.2.1 样品处理
用无菌吸管吸取消毒液1.0mL,加入到9.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生理盐水中,震荡20s 或振
打80次,取1:10 稀释液进行检测。
A.1.2.2 操作步骤
用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的检液2mL,分别注入到两个灭菌平皿内,每皿1mL。另取1mL注入到
9mL 灭菌生理盐水试管中,并震荡20s或振打80次,分混匀,制成1:100 检液。吸取2mL,分别注入
到两个灭菌平皿内,每皿1mL。如样品含菌量高,还可再继续稀释,每种稀释度应换1支吸管。将融
化并冷至45℃~50℃的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倾注到平皿内,每皿约15mL,随即转动平皿,使样品与
培养基充分混合均匀,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36℃±1℃培养箱内培养48h±2h。另取一个不
加样品的灭菌空平皿,加入约15mL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36℃±1℃
培养箱内培养48h±2h,为空白对照。
A.1.2.3 结果报告
先用肉眼观察,点数菌落数,然后再用放大5倍~10倍的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记下各平皿
的菌落数后,求出同一稀释度各平皿生长的平均菌落数。判定结果时,应选取菌落数在30个~300
个范围之内的平皿计数,乘以稀释度报告1mL(1g)消毒剂中所含菌落的总数(cfu),以cfu/mL
(g)表示。若所有的稀释度均无菌生长,报告数为<10cfu/m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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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霉菌和酵母菌的检测方法
A.2.1 试验器材
A.2.1.1 培养箱:28℃±2℃。
A.2.1.2 振荡器。
A.2.1.3 天平。
A.2.1.4 三角瓶,250mL。
A.2.1.5 试管:15mm×150mm。
A.2.1.6 平皿:直径9cm。
A.2.1.7 吸管:1mL、10mL。
A.2.1.8 量筒:200mL。
A.2.1.9 酒精灯。
A.2.1.10 高压灭菌器。
A.2.1.11 沙堡罗琼脂培养基。
A.2.1.12 生理盐水。
A.2.2 方法
A.2.2.1 样品处理:见A.1.2.1。
A.2.2.2 操作步骤:取1:10、1:100、1:1000的检液各1mL分别注入灭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各用2
个平皿,注入融化并冷至45℃±1℃左右的沙堡罗琼脂培养基,充分摇匀。凝固后,翻转平板,置
28℃±1℃培养72h±2h,计数平板内生长的霉菌和酵母菌数。若有霉菌蔓延生长,为避免影响其它
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时,于48h±2h应及时将此平板取出计数。另取一个不加样品的灭菌空平皿,
加入约15mL沙堡罗琼脂培养基,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28℃±1℃培养72h±2h,为空白对照。
A.2.2.3 结果报告:先点数每个平板上生长的霉菌和酵母菌菌落数,求出每个稀释度的平均菌
落数。判定结果时,应选取菌落数在5个~50个范围之内的平皿计数,乘以稀释倍数即为每mL(或
每g)消毒剂中所含的霉菌和酵母菌数。以cfu/ mL(g)表示。若所有的稀释度均无菌生长,报告
数为<10cfu/mL(g)。
A.3 致病菌的检测方法
A.3.1 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测方法
A.3.1.1 试验器材
A.3.1.1.1 显微镜。
A.3.1.1.2 恒温培养箱:36℃±1℃。
A.3.1.1.3 离心机。
A.3.1.1.4 灭菌吸管:1mL、10mL。
A.3.1.1.5 灭菌试管:15×150mm。
A.3.1.1.6 载玻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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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1.7 酒精灯。
A.3.1.1.8 7.5%的氯化钠肉汤。
A.3.1.1.9 血琼脂培养基。
A.3.1.1.10 甘露醇发酵培养基。
A.3.1.1.11 兔(人)血浆。
A.3.1.2 试验步骤
A.3.1.2.1 样品处理
见A.1.2.1。
A.3.1.2.2 增菌培养
取1:10稀释的样品10mL接种到2倍浓缩10mL7.5%氯化钠肉汤中,置36℃±1℃培养24h±2h。
A.3.1.2.3 分离培养
自上述增菌培养液中,取1~2接种环,划线接种在血琼脂培养基,置36℃±1℃培养24h~48h。
本菌在血琼脂平板上菌落呈金黄色,大而突起,圆形,不透明,表面光滑,周围有溶血圈。挑取单
个菌落分纯在血琼脂平板上,置36℃±1℃培养24h±2h。
A.3.1.2.4 染色镜检
挑取分纯菌落,涂片,进行革兰染色,镜检。金黄色葡萄球菌为革兰氏阳性菌,排列成葡萄状,
无芽胞,无夹膜,致病性葡萄球菌,菌体较小,直径约为0.5μm~1μm。
A.3.1.2.5 甘露醇发酵试验
取上述可疑菌落接种于甘露醇培养基,于36℃±1℃培养24 h,发酵甘露醇产酸者为阳性。
A.3.1.2.6 血浆凝固试验
吸取1:4新鲜血浆0.5mL,放入灭菌小试管中,加入待检菌24h±2h肉汤培养物0.5mL。混匀,放
36℃±1℃恒温箱或恒温水浴中,每30min观察一次,6h之内如呈现凝块即为阳性。同时以已知血浆
凝固酶阳性和阴性菌株肉汤培养物及肉汤培养基各0.5mL,分别加入灭菌1:4血浆0.5mL,混匀,作
为对照。
A.3.1.3 结果报告
凡在上述选择平板上有可疑菌落生长,经染色镜检,证明为革兰阳性葡萄球菌,并能发酵甘露
醇产酸,血浆凝固酶试验阳性者,可报告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A.3.2 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方法
A.3.2.1 试验器材
A.3.2.1.1 培养箱:42℃±1℃、36℃±1℃。
A.3.2.1.2 三角瓶:250mL。
A.3.2.1.3 试管:15mm×150mm。
A.3.2.1.4 灭菌平皿:直径90mm。
A.3.2.1.5 灭菌刻度吸管:10mL、1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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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1.6 显微镜。
A.3.2.1.7 载玻片。
A.3.2.1.8 接种针、接种环。
A.3.2.1.9 电磁炉。
A.3.2.1.10 高压灭菌器。
A.3.2.1.11 普通肉汤。
A.3.2.1.12 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培养基。
A.3.2.1.13 绿脓菌素测定用培养基。
A.3.2.1.14 明胶培养基。
A.3.2.1.15 硝酸盐蛋白胨水培养基。
A.3.2.1.16 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基。
A.3.2.1.17 1%二甲基对苯二胺试液。
A.3.2.2 试验步骤
A.3.2.2.1 样品处理:见A.1.2.1。
A.3.2.2.2 增菌培养:取1:10稀释的样品10mL接种到2倍浓缩10mL普通肉汤中。置36℃±1℃培养
18h~24h。如有铜绿假单胞菌生长,培养液表面多有一层薄菌膜,培养液常呈黄绿色或蓝绿色。
A.3.2.2.3 分离培养:从培养液的薄膜处挑取培养物,划线接种在十六烷三甲基溴化铵琼脂平板上,
置36℃±1℃培养18h~24h。铜绿假单胞菌在该培养基上,其菌落扁平无定型,向周边扩散或略有
蔓延,表面湿润,菌落呈灰白色,菌落周围培养基常扩散有水溶性绿色色素。
A.3.2.2.4 染色镜检:挑取可疑菌落,涂片,革兰染色,镜检为革兰阴性者应进行氧化酶试验。
A.3.2.2.5 氧化酶试验:取一小块洁净的白色滤纸片放在灭菌平皿内,用无菌玻璃棒挑取铜绿假单
胞菌可疑菌落涂在滤纸片上,然后在其上滴加一滴新配制的1%二甲基对苯二胺试液,在15s~30s
之内,出现粉红色或紫红色时,为氧化酶试验阳性;若培养物不变色,为氧化酶试验阴性。
A.3.2.2.6 绿脓菌素试验:取可疑菌落2个~3个,分别接种在绿脓菌素测定培养基上,置36℃±1℃
培养24h±2h,加入氯仿3mL~5mL,充分振荡使培养物中的绿脓菌素溶解于氯仿液内,待氯仿提取
液呈蓝色时,用吸管将氯仿移到另一试管中并加入1moL/L的盐酸1mL左右,振荡后,静置片刻。
如上层盐酸液内出现粉红色到紫红色时为阳性,表示被检物中有绿脓菌素存在。
A.3.2.2.7 硝酸盐还原产气试验:挑取可疑的铜绿假单胞菌纯培养物,接种在硝酸盐蛋白胨水培养
基中,置36℃±1℃培养24h±2h,观察结果。凡在硝酸盐胨水培养基内的小倒管中有气体者,即为
阳性,表明该菌能还原硝酸盐,并将亚硝酸盐分解产生氮气。
A.3.2.2.8 明胶液化试验:取铜绿假单胞菌可疑菌落的纯培养物,穿刺接种在明胶培养基内,置36℃
±1℃培养24h±2h,取出放冰箱10min~30min,如仍呈溶解状或表面溶解时即为明胶液化试验阳性;
如凝固不溶者为阴性。
A.3.2.2.9 42℃生长试验:挑取可疑的铜绿假单胞菌纯培养物,接种在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基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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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2℃±1℃培养箱中,培养24h~48h,铜绿假单胞菌能生长,为阳性,而同属的荧光假单胞菌则
不能生长。
A.3.2.3 结果报告
被检消毒剂经增菌分离培养后,证实为革兰阴性杆菌,氧化酶及绿脓菌素试验均为阳性者,即
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如绿脓菌素试验阴性而液化明胶、硝酸盐还原产气和42℃生
长试验三者为阳性时,仍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A.3.3 乙型溶血性链球菌的检测方法
A.3.3.1 试验器材
A.3.3.1.1 培养箱:36℃±1℃。
A.3.3.1.2 三角瓶:250mL。
A.3.3.1.3 试管:15mm×150mm。
A.3.3.1.4 灭菌平皿:直径90mm。
A.3.3.1.5 灭菌刻度吸管:10mL、1mL。
A.3.3.1.6 显微镜。
A.3.3.1.7 载玻片。
A.3.3.1.8 接种针、接种环。
A.3.3.1.9 电磁炉。
A.3.3.1.10 高压灭菌器。
A.3.3.1.11 1%葡萄糖肉汤。
A.3.3.1.12 血琼脂培养基。
A.3.3.1.13 30%H2O2。
A.3.3.1.14 兔(人)血浆。
A.3.3.1.15 生理盐水。
A.3.3.1.16 0.25%氯化钙。
A.3.3.2 试验步骤
A.3.3.2.1 样品处理:见A.1.2.1。
A.3.3.2.2 增菌培养:取1:10稀释的样品10mL接种到2倍浓缩10mL1%葡萄糖肉汤,置36℃±1℃培
养18h~24h。
A.3.3.2.3 分离培养:从培养液的薄膜处挑取培养物,划线接种在血平板上,置36℃±1℃培养18h~
24h。乙型溶血性链球菌在血平板上菌落形态为灰白色、半透明或不透明、针尖状突起、表面光滑、
边缘整齐、周围有β溶血圈。
A.3.3.2.4 染色镜检:挑取可疑的菌落,涂片,革兰染色,镜下为革兰阳性、呈链状排列的球菌。
A.3.3.2.5 触酶试验:用接种环挑取孵育18h~24h单个菌落的中心培养物放在洁净玻片上,用滴管
在玻片的细菌上滴加30%H2O2(操作顺序不能颠倒,否则易出现假阳性)立刻观察有无冒泡,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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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结果,有气泡者为阳性,乙型溶血性链球菌呈阴性。
A.3.3.2.6 链激酶试验:吸取草酸钾血浆0.2mL(0.02g草酸钾加5mL人血浆混匀,经离心沉淀,吸
取上清),加入0.8mL灭菌生理盐水混匀后再加入待检菌24h肉汤培养物0.5mL和0.25%氯化钙0.25mL,
混匀,放入36℃±1℃水浴中,每2min观察一次(一般10min内可凝固),待血浆凝固后继续观察
并记录溶化的时间,如2h内不溶化,移入孵箱观察24h的结果,如全部溶化为阳性;24h仍不溶解
者为阴性。
A.3.3.2.7 杆菌肽敏感试验:将被检菌浓菌液涂于血平板上,用灭菌镊子取含0.04单位杆菌肽纸片
放在平板表面上。同时以已知阳性菌株作对照,于36℃±1℃培养18h~24h,有抑菌带者为阳性。
A.3.3.3 结果报告
被检消毒剂经增菌分离培养后,经证实为革兰阳性、呈链状排列的球菌,触酶阴性、链激酶
试验阳性、对杆菌肽敏感者,即可报告为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
A.3.4 无菌检验
A.3.4.1 试验器材
A.3.4.1.1 需氧-厌氧菌培养基。
A.3.4.1.2 无菌试验用真菌培养基(下简称真菌培养基)。
A.3.4.1.3 中和剂。
A.3.4.1.4 100级洁净室或100级层流超净工作台(下分别简称洁净室与超净台)
A.3.4.2 采样前准备
A.3.4.2.1 采用平板尘降法检测洁净室或超净台内空气的含菌量:用φ9cm 双平板暴露30min对空
气采样后进行培养。平均菌落数≤1.0cfu/平板为合格。
A.3.4.2.2 需氧-厌氧培养基培养性能检查:接种1.0mL 含10 个以下的藤黄微球菌[Micrococcus
Lutea,CMCC(B)28001]菌悬液,置30℃~35℃培养24h后,应生长良好。另接种1.0mL含50个
以下的生孢梭菌[CLostridium sporogenes,CMCC(B)64941]菌悬液,置同样条件,亦应生长良好。
A.3.4.2.3 真菌培养基培养性能检验:接种1.0mL含50cfu 以下的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
CMCC(F)98001]菌悬液,置20℃~25℃培养24h后应生长良好。
A.3.4.2.4 中和剂无菌检查:于无菌检查前3d,向需氧-厌氧菌培养基与真菌培养基内各接种1.0mL
中和剂,分别置30℃~35℃与20℃~25℃条件下,培养72h后应无菌生长。
A.3.4.2.5 培养基无菌检查:于无菌检查3d,将未种菌的需氧-厌氧菌培养基与真菌培养基分别置
30℃~35℃与20℃~25℃条件下,培养72h后应无菌生长。
A.3.4.2.6 阳性对照菌悬液制备:于无菌试验前一天,取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普通琼
脂斜面新鲜培养物1 接种环,接种于需氧-厌氧菌培养基内,在30℃~35℃培养16h~18h 备用。
用时以无菌生理盐水稀释至1:106 。
A.3.4.2.7无菌室与试验台消毒:对无菌室地面与桌面以及试验台台面擦净消毒后,将无菌试验用
的培养基、洗脱液、供试品及其他需用器材放妥。开启紫外线灯消毒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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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4.3 操作步骤
A.3.4.3.1工作人员穿戴无菌隔离衣、帽、口罩、鞋后进入无菌室,用75%乙醇消毒双手。
A.3.4.3.2 将供试品外包装用75%乙醇擦拭消毒后放于试验台上。
A.3.4.3.3 样品处理:见A.1.2.1。
A.3.4.3.4 取1:10稀释的样品7mL 分别接种到于需氧-厌氧培养管5 管与真菌培养管2 管,每管含
培养基9ml,在其中一支加有样本的需氧-厌氧菌培养管中接种1.0ml 金黄色葡萄球菌稀释悬液作
为阳性对照。取需氧-厌氧培养管与真菌培养管各1 支,打开盖(或塞)置试验台上,直至样本无
菌检查试验完毕。盖上盖(或塞)与供试品一起培养,作为阴性对照。
A.3.4.3.5 将上述接种消毒剂稀释液后的需氧-厌氧菌培养管、阳性对照管与阴性对照管同时放入
30℃~35℃恒温培养箱内、连续培养5d,逐日观察培养结果。将上述接种消毒剂稀释液后的真菌
培养管、阳性对照管与阴性对照管同时放入20℃~25℃恒温培养箱内、连续培养7d,逐日观察培
养结果。阳性对照管应有菌生长,阴性对照应无菌生长,否则试验重做。
A.3.4.4 结果报告
A.3.4.4.1 当阳性和阴性对照管培养的结果符合要求,接种消毒剂的需氧-厌氧菌培养管及真菌培
养管均呈澄清(或虽浑浊但经证明并非有菌生长者),判定供试品合格。
A.3.4.4.2 接种消毒剂的需氧-厌氧菌培养管及真菌培养管中有任何一管呈浑浊,并确认有菌生长
时,应用同批样本进行复测。复测中,除阳性对照管外,其他各管均无菌生长,仍可判为合格,否
w则判定w消毒剂不w合格。.cn-m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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