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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药带来的不只是美丽
发布日期:2012-07-23    作者:刘莉    来源:西安晚报    点击量:2341   分享到:

                 陕西省传染病院  西安市第八医院  三病科  刘莉主治医师

    春天到了,人们逐渐换上了春衣,春衣更能衬托出人们的身材,于是一些爱美的人又想到了减肥。
    合理的减肥方式是减少摄入、加大消耗和增加排泄,三者中前二者最有利于健康。控制入量和增加运动有益于健康,而增加排泄的利与弊,恐怕很难掌握。遗憾的是,多数人放弃了最佳的减肥方式,选择了后者。人们的减肥渴望,多数寄托在减肥药品及各类减肥保健品上,而这带来的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减肥药中往往会加入一些利尿泄便中药或西药,从而达到减肥的目的。某些中药,比如大黄、芒硝等,有可能会造成肝脏损害,临床上可以见到很多因为不当服用牛黄解毒片导致肝病的患者。另外,很多患者并不了解减肥药的成分和含量,容易超量服用。比如奥利司他(一种非中枢作用减肥药)其常规治疗剂量,可有血清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酶活性增高,乃至严重肝损害的报道,超量服用可能出现肝脏功能衰竭危及生命。
    西安市第八医院收治了不少因服用减肥药导致药物性肝病的患者,绝大部分都是因为为了达到快速减肥目的,盲目服用各种偏方或是随意增加药物剂量,最后导致肝脏受损。肝病专家指出,盲目服用减肥药所致的肝脏损害,临床表现为黄疸、肝区不适、腹胀、食欲减退、恶心、乏力等,建议减肥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并且一定要购买有卫生部门批准的减肥药。另外,只要是长期用药者都需定期复查肝功能,以便尽早发现肝脏损害并能早期治疗,把肝脏损害降到最小程度。同时,对药物有过敏史及肝、肾疾病的患者,尽量少用药。初次使用新药的患者也要定期检查肝功能,并监测各项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
    药物性肝炎与甲肝、乙肝等病毒性肝炎有一定的区别,大多为服用肝损药物所致,没有传染性。减肥药物引起的肝脏损害大多属于轻度或中度,及时发现并减少或停服原来的药物,加服一些保肝药,一般1至3个月即可恢复。一旦出现重度损害,应立即住院治疗。
    减肥药带来的不只是美丽,爱美的你要当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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