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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卫生部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05-11   
作者:佚名   
来源:医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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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卫生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共六章59条,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内容包括:
1.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2.明确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遴选、采购、临床应用、监测和预警、干预与退出全流程工作机制。
3.加大对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干预力度,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4.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我院将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加强抗生素合理用药监测,不断提高抗菌药物管理和临床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