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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市第八医院 电梯维保项目征集维保费用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3    作者:佚名    来源:总务科    点击量:2310   分享到:

按照医院电梯维保项目工作要求,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稳定运行,欢迎有意向的电梯维保单位来我院进行实地查看调研,并结合医院电梯实际情况制定医院电梯维保项目的方案及维保预算费用,现对该工程制定方案及维保预算费用单位进行报名征集。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第八医院电梯维保项目

二、电梯数量及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

   品牌电梯

数量

层/站

载重(kg)

使用登记时间

 

  位置

 1 

乘客电梯

东莞富士(无机房)

 1

8/8

 1000

 2016.7

综合住院楼

 2

乘客电梯

    奥的斯

 1

7/7

 1000

 2017.9

综合住院楼

 3 

乘客电梯

    奥的斯

 1

7/7

 1600

 2017.9

综合住院楼

 4 

医用电梯

    富士

 1

7/7

 1600

 2009.4

门诊医技楼

 5 

乘客电梯

    富士

 1

7/7

 1000

 2009.4

门诊医技楼

 6

乘客电梯

    富士

 1

7/7

 1000

 2009.4

门诊医技楼

 7 

乘客电梯

   西子奥的斯

 1

5/5

 800

 2012.8

肝病住院楼

 8

乘客电梯

   西子奥的斯

 1

5/5

 800

 2012.8

肝病住院楼

 9

载货电梯

   西子奥的斯

 1

5/5

 1600

 2012.8

肝病住院楼

 10 

医用电梯

   西子奥的斯

 1

5/5

 1600

 2012.8

肝病住院楼

 11 

乘客电梯

   西子奥的斯

 1

5/5

 1000

 2012.8

肝病住院楼

 12 

医用电梯

   西子奥的斯

 1

2/2

 1600

 2012.8

感染病房楼

 13

乘客电梯

   西子奥的斯

 1

2/2

 800

 2012.8

感染病房楼

 14

乘客电梯

   西子奥的斯

 1

2/2

 800

 2012.8

感染病房楼

 15

载货电梯

   西子奥的斯

 1

2/2

 1000

 2012.8

感染病房楼

 16

载货电梯

   西子奥的斯

 1

2/2

 1000

 2012.8

后勤服务楼

 17

载货电梯

   西子奥的斯

 1

2/2

 1000

 2012.8

 供应室

以上共17部维保电梯,维保期内除承担日常维保费用外,还需承担电梯限速器校验费、电梯125试验产生的费用以及更换配件所产生的人工费,承担免费更换配件单价在500元(含)以内的费用。维保期限一年。       

三、征集方案资质及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梯的安装、维修等,相关内容。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拥有专业的电梯维保技术团队,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7.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及时响应并解决电梯故障。

8.本次方案征集,由报名单位自愿义务服务,并与最终施工招标没有关联。

四、报名及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单位持公司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到西安市第八医院总务科进行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5时。

3.该项目征集报名全过程由院纪委进行监督。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31202

 

 

 

西安市第八医院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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