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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八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5-03-27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量:4741   分享到:

西安市第八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管理办法(试行)
 
2011-5-13 9:21:15  来源:西安市第八医院医教科

西安市第八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加快优秀中青年人才队伍的培养步伐,促进学科专科快速发展,保障学科专科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管理办法。
一、任职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条件
    1 、长期坚持在临床、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和稳定的科研方向,勇挑学科建设重任。
    2 、必须具有教授(主任医师)或副教授(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若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3 、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上进心、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为医院做贡献的奉献精神和荣誉感。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4、除上述条件外,在近五年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2项或以上。
   (2)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主持人或成果奖。
   (3)市级医学会相应专业委员会主委或副主委。
   (4)市级以上医学会相应专业委员会担任职务。
   (5)在中华系列刊物或SCI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发行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质量高,且本人为有效主编或主审;或国家规划(统编)专科教材的编者。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条件
   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长期坚持在临床、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和稳定的科研方向,勇挑学科建设重任。
   3、除上述条件外,在近五年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 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1项或以上。
   (2) 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主持人或成果奖。
   (3) 主持市级或以上科研项目1项。
   (4) 市级医学会相应专业委员会担任职务
   (5)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核心期刊发表论1文篇,本人为第一作者;参与正式出版部门出版的本学科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教材、教学指导书,本人为主编或主审,或字数在5万字以上。
二、工作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职责:
   1、负责制定并实施学科专科建设规划、年度科研计划和年度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2、负责学科专科学术梯队的组建,组织学科专科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
   3、负责协调医院各职能科室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学科专科建设工作。
   4、负责学科专科的基础建设、科研设备、图书资料的采购计划落实,专业实验室建设。
   5、指导学科专科人员完成各种检查、验收等活动的准备工作。
   6、负责推荐和培养后备学科带头人。
   7、至少发表SCI或国家级论文1篇/年,或获得国家级、省级课题1项,或横向科研课题经费20万元以上。
   8、按照《西安市医学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建设合同书》的要求完成学科专科的各项建设任务。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职责:
  1、协助学科带头人完成学科专科的各项建设任务。
  2、完成学科带头人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3、在学科带头人指导下,完成考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对重点学科进行自评,撰写学科自评报告,撰写学科建设工作总结。
  4、组织本专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会。
  5、负责指导和培养学科专科骨干。
  6、至少发表SCI或国家级论文0.5篇/年,或获得市级课题1项,或横向科研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
三、管理考核
   (一)建立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档案,档案由医教科负责管理。
   (二) 医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每位学科带头人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院长办公室、医教科、人事科共同负责。
   (三) 考核内容:政治表现(占5%,含政治态度、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社会工作等)、临床医疗工作(占50%,包括新技术、新项目,科室经济收入及医疗质量)、科研工作(占30%,包括承担课题、论文著作、获奖成果等)、教学工作(占10%,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成果等)、学术交流(占5%,含会议交流、学术讲座等)五部分。
   (四)评价办法:根据相应的《学科带头人考核评分表》(附件),总分85分(含85分)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84—70分考核结果为合格,不足70分为不合格。
   (五)对(后备)学科带头人将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人员调整。对照考核结果,第一年不合格者,将给予警告;第二年仍不合格者,取消(后备)学科带头人资格。
   (六)因个人原因调出医院,以及辞职,申请自费出国人员,自离院当月起取消其资格和待遇。
四、各种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享受医院学科带头人相应补助,年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后一次发放。
   (二)在提高学历方面优先考虑,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健康体检一次,个人申请后可参加省外学术活动一次,表现突出的外出考察学习一次。
   (四)学科带头人每月通讯补助50元,后备学科带头人每月通讯补助30元。
   (五)其它奖励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医教科负责解释。
                                                                         2011年5月10日

附件

 

西安市第八医院

学科带头人考核评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科(专科)名称

 

任职

 

分值

得分

政治表现

 

5

 

 

 

临床医疗工作

 

50

 

 

 

科研工作

30

 

 

 

教学工作

 

10

 

 

 

学术交流

 

5

 

 

 

合计

100

 

 

评分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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